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精神,为使我系2016届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高效、愉快地离校,结合我系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健 王俐凤
副组长: 梁军萍 余元强 张 勇
成 员: 谢 霖 赵 锐 马 斌 付京京 王麒睿 李 凯 林凤功 袁 牧 江 军
李 路 秦挽星 邢 彬 李 桥
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毕业生离校的有关工作,确保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学生返校时间
所有2013级学生若有清考科目的,务必于6月17日(星期五)返校;若没有清考科目者,务必于6月20日(星期一)前返校。
三、有关工作安排
1. 5月26日,召开系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月7日,召开全系教职工大会,传达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努力为毕业生顺利离校创造良好条件。
2. 6月10日前,教学办将清考科目和清考名单统计并上传,6月15日,汽车工程系向全系2016届毕业生发出文明离校倡议书。6月16日前,由系教学办负责,在本系教学楼前挂出欢迎顶岗实习学生返校条幅,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健康的氛围。
3. 所有毕业生返校后,必须及时、严格按要求完成并向辅导员上交《学生顶岗实习手册》,6月20日下午5点以前学生上交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以及《学生顶岗实习手册》,辅导员将《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分送各指导教师阅批,各指导教师务必及时阅批 并按规定上交各教研室,各教研室于6月21日前提交顶岗实习成绩。
4. 6月 7 日,由谢霖到学工处学籍管理科集中领取《2016届毕业生离校清单》。
5. 6月18至20日,组织完成毕业清考(20号为公共课清考时间)
6. 6月19日就业中心将就业派遣证交各系毕业班辅导员,毕业班辅导员6月20日前将就业派遣证副本归档,6月22至23日集中发放就业派遣证正本。
7. 6月21日前完成所有清考阅卷与成绩登录工作(备注:6月18、19日大学英语等级考试)。
8. 毕业生欠费审核。财务处在6月15日前对毕业生欠费情况进行审核,并将欠费名单发送至各教学系。特别提示:根据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于补征2015年度居民个人筹资标准提示部分的紧急通知》(十人社函[2015]147号)文件精神,大中小学生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从90元/年提高到120元/年,此项费用需要补缴。
9. 6月1日至21日,开展毕业生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① 由各辅导员负责,推荐、评选优秀顶岗实习学生(按照学生人数的8%推荐)和优秀毕业生(已上报学院 谢霖7名 付京京7名 赵锐4名 王麒睿6名 马斌7名)。以班级为单位,举行毕业生座谈会。学习《汽车工程系2016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倡议书》,师生、同学进行交流,分享三年的经验与感悟,介绍顶岗实习的收获与体会,畅谈自己未来的发展。
② 以班级为单位,辅导员牵头负责,因地制宜的开展各种文明健康的系列毕业生主题教育活动,如感恩教育活动、奉献爱心,党性教育活动及防火、防盗及人身财产安全教育活动等。
10. 6月17日-21日, 由各专业带头人负责,各辅导员配合,利用毕业生返校时间做好专业调研活动。
11. 6月21日上午,由学工办负责,针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邀请部分企业参加,举办小型校园招聘会。
12. 6月21日下午2:30在党员活动室5508开展毕业生党员教育活动,4:20由梁军萍负责,召开汽车工程系2013级顶岗实习经验交流暨优秀顶岗实习学生表彰大会。
13. 6月22日上午8:30,参加学院在体育馆举行的毕业典礼。
14. 6月22—23日,办理离校手续,发放就业派遣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档案,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及共青团员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办理退宿手续等,并统一在5508会议室领取毕业证(工作时间为8:00至18:00中午不休息)。
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统一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资助办公室(322)集中领取毕业证。
15. 各教学系提前按照学工处对毕业生档案的要求,做好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和完善工作,6月21日前将没有清考毕业生成绩单及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归档。毕业生档案到所在系毕业班辅导员处领取。
16. 6月23日前,以系为单位到党委工作部统一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团组织关系到毕业班辅导员处办理。
17. 6月23日前,毕业生凭身份证到保卫处集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8. 毕业生退宿时间为6月25日前。毕业生凭离校清单直接到宿舍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在宿舍财产、用电等费用清理完毕后,由宿管科工作人员在离校手续表上签字并盖章。
19. 为方便毕业生离校,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与邮政联系,到校为学生提供包裹邮寄服务,6月21日——24日为行李集中打包邮寄工作。地点:南北区学生宿舍楼前。
20. 毕业生离校期间,由系团总支、学生会负责组织,开展“带走知识,留下爱心”捐赠活动,将毕业生自愿捐赠出来的书籍、用品收集整理,废旧利用,资助困难学生;开展“奉献爱心,感恩母校”活动,组织引导毕业生以个人、宿舍或班级名义为母校做一件好事,一件实事。(6月23日前)
四、工作要求
1. 各位辅导员、有关教师要以“关爱学生,服务学生”为宗旨,坚持“文明、安全、高效、愉快”的原则开展各项毕业生离校工作。
2. 全体教师,尤其是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相关人员,要加强纪律性,按时到岗到位,以生为本,做好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协作,主动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我系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序顺利进行与圆满结束。
3. 各毕业生要做到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缴纳学费义务,在办理离校手续前,交清所欠各种费用。
4. 请全体毕业生务必给辅导员留下相对固定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汽车工程系校友会的建立和毕业生跟踪调查与服务。尤其是受助学生更要经常地与辅导员进行联系,确保能及时得到资助款。
5. 未尽事宜,各位同学可向辅导员咨询。
汽车工程系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