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程系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作者:本站 时间:2018-06-13

汽车工程系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根据学工处《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精神,为使我系2018届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高效、愉快地离校,结合我系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长:     王俐凤

    副组长: 梁军萍   余元强       赵艳杰

      员: 杨先利  吴昊鹏       王雅坤           

               张仲颖   秦挽星           

    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毕业生离校的有关工作,确保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学生返校时间

所有2015级学生若有清考科目的,务必于618日(星期一)返校,619——20日上午组织清考,其他学生务必于619日(星期二)返校,上交顶岗实习手册和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三、有关工作安排

1.  64日,召开系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12日,召开全系教职工大会,传达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努力为毕业生顺利离校创造良好条件。

2.  613日前,教学办将清考科目和清考名单统计并上传, 619日前,由系教学办负责,在本系教学楼前挂出欢迎顶岗实习学生返校条幅,向全系2018届毕业生发出文明离校倡议书,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健康的氛围。

    3.  所有毕业生返校后,必须严格按要求完成并向辅导员上交《学生顶岗实习手册》,619日下午6点以前学生上交《学生顶岗实习手册》,辅导员将《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分送各指导教师阅批,各指导教师务必及时阅批并将成绩按要求上交各教研室,各教研室于620日前完成顶岗实习成绩的录入工作。

    4.  615日,由杨先利到学工处学籍管理科集中领取《2018届毕业生离校清单》,毕业生须凭《毕业生离校清单》领取毕业证书。

    5.  616日就业中心将就业报到证交各系毕业班辅导员,毕业班辅导员621日集中发放就业报到证(蓝联)。并做好签字领取登记。毕业班辅导员72日前将报到证白联归入毕业生档案中。就业报到证有效期为3个月,请辅导员老师通知学生务必按时领取就业报到证,以免给自己后期到单位报到或落户、落档造成负面影响。

6.  620日下午2:30前完成毕业清考以及所有清考阅卷与成绩登录工作。

7.  61日至21日,开展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①  由各辅导员负责推荐评选我系优秀毕业生(按照学生人数的4%推荐 )上报学院(各班名额已分配),各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举行毕业生座谈会,学习《汽车工程系2018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倡议书》,师生、同学进行交流,分享三年的经验与感悟,介绍顶岗实习的收获与体会,遴选顶岗实习交流会的人选。

②  以班级为单位,辅导员牵头负责,因地制宜的开展各种文明健康的系列毕业生文明、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如感恩教育活动、奉献爱心,防火、防盗及人身财产安全教育活动等。

8619-20, 由各专业带头人负责,各辅导员配合,利用毕业生返校时间做好专业调研活动。

9.  620日下午2:30由柳海涛负责在党员活动室5508开展毕业生党员教育活动,4:20由梁军萍负责,在科技楼会议中心召开汽车工程系2015级顶岗实习经验交流暨优秀顶岗实习学生表彰大会。

10.  各教学系提前按照学工处对毕业生档案的要求,做好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和完善工作,620日前将没有清考毕业生成绩单及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归档。十堰地区生源毕业生档案由学工处7月中旬统一转寄十堰市人才交流中心,十堰市外生源毕业生档案于7月中旬转寄至户口所在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特殊情况者,请联系学工处学籍档案室崔芳芳老师:15971843900   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到学工处学籍档案室领取档案(9月开学以后)如有问题请咨询:07198126782  

11.  621日前,以系为单位到党委工作部统一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由柳海涛负责),团组织关系到毕业班辅导员处办理。毕业生凭身份证到保卫处集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生退宿时间为623日前。毕业生凭离校清单直接到宿舍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在宿舍财产、用电等费用清理完毕后,由宿管科工作人员在离校手续表上签字并盖章。

12.  621日上午8:30,参加学院在体育馆举行的毕业典礼,参加人员有各教学系党政主要负责人、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毕业班辅导员和毕业生代表(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和优秀毕业生必须参加),随后统一发放毕业证(上午9:0018:00,中午不休息)汽检专业统一在5508会议室、其他专业统一在5403室领取毕业证。科院学生毕业证的发放时间定在621日,由王雅坤老师统一发放。

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资助中心办理完毕还款确认手续后统一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资助办公室(322)集中领取毕业证。毕业生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到校办理离校手续的,可委托辅导员办理离校手续,并经学工处批准后,方可帮其领取证书(须办理委托手续)     621日上午在慧智广场针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邀请部分企业参加,举办小型校园双选招聘会。

13. 为方便毕业生离校,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与邮政联系,到校为学生提供包裹邮寄服务,620日——22日为行李集中打包邮寄工作。地点:南北区学生宿舍楼前。

14.毕业生离校期间,由系团总支、学生会负责组织,开展“带走知识,留下爱心”捐赠活动,将毕业生自愿捐赠出来的书籍、用品收集整理,废旧利用,资助困难学生;开展“奉献爱心,感恩母校”活动,组织引导毕业生以个人、宿舍或班级名义为母校做一件好事,一件实事。

15.学籍档案邮寄由学工处7月10日-15日统一办理,十堰地区生源毕业生档案由学工处统一转寄十堰市教育局就业指导中心。十堰市外生源毕业生档案转寄至户口所在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或教育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各位辅导员、有关教师要以“关爱学生,服务学生”为宗旨,坚持“文明、安全、高效、愉快”的原则开展各项毕业生离校工作。

    2.全体教师,尤其是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相关人员,要加强纪律性,按时到岗到位,以生为本,做好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协作,主动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我系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序顺利进行与圆满结束。

     3. 请辅导员留下学生相对固定的联系方式,以便后期就业核查等跟踪调查与服务工作。

                                               

 

                汽车工程系

                                                                                           201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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